北方“煤改气”规划: 2021年“2+26” 城市城区实现清洁取暖

发布时间:2017/12/19

针对北方清洁供暖再出大招。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获悉,国家发改委、能源局、财政部和国家能源局等10部门近日联合印发了《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规划(2017-2021)》(以下简称《取暖规划》)。

一位国家能源局官员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介绍,这是我国第一次制定北方地区清洁取暖规划,清洁取暖是系统性工作,涉及到基础设施改造、财政补贴、电力、煤炭、天然气和环保等多方面的工作,需要统筹规划。

清洁取暖利用的是天然气、电、地热、生物质、太阳能、工业余热、清洁化燃煤(超低排放)、核能等清洁化能源,通过高效用能系统实现低排放、低能耗的取暖方式。

《取暖规划》提出,到2019年,北方地区清洁取暖率达到50%,替代散烧煤(含低效小锅炉用煤)7400万吨。到2021年,北方地区清洁取暖率达到70%,替代散烧煤(含低效小锅炉用煤)1.5亿吨。

根据十部门的预期,力争用5年左右时间,基本实现雾霾严重城市化地区的散煤供暖清洁化,形成公平开放、多元经营、服务水平较高的清洁供暖市场。

此外,12月15日至17日,环保部对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26”城市冬季供暖保障工作组织开展了专项督查。

目前北方地区取暖仍主要燃煤

目前,北方地区取暖使用能源以燃煤为主,燃煤取暖面积约占总取暖面积的83%,天然气、电、地热能、生物质能、太阳能、工业余热等合计约占17%。取暖用煤年消耗约4亿吨标煤,其中散烧煤(含低效小锅炉用煤)约2亿吨标煤,主要分布在农村地区。

作为北方冬季大气污染最严重的地区,“2+26”城市迫切需要率先实现清洁取暖。

《取暖规划》提出,到2019年,“2+26”城市城区清洁取暖率要达到90%以上,县城和城乡接合部(含中心镇)达到70%以上,农村地区达到40%以上;到2021年,城市城区全部实现清洁取暖,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全部拆除,县城和城乡接合部清洁取暖率达到80%以上,2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全部拆除,农村地区清洁取暖率达到60%以上。

针对其他地区,按照由城市到农村分类全面推进的思路,加快提高非重点地区清洁取暖比重。

其中,农村地区优先利用地热、生物质、太阳能等清洁能源供暖,有条件的发展天然气和电供暖,适当利用集中供暖延伸覆盖。2019年,清洁取暖率达到20%以上;2021年,清洁取暖率达到40%以上

“2+26”城市供暖继续推动“煤改气”

《取暖规划》提出,以“2+26”城市为重点,着力推动天然气替代燃煤供暖。

根据国家能源局会同有关省市和企业组织编制的《北方重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煤改气”气源保障总体方案》(以下简称《保障方案》),截至2016年底,“2+26”重点城市天然气取暖面积共约12.4亿立方米,天然气用量160亿立方米,占这些城市天然气消费量的38%。

十部门提出,2017-2021年“2+26”城市累计新增天然气供暖面积18亿立方米,新增用气230亿立方米。

其中,燃气热电联产新建/改造规模1100万千瓦,新增用气75亿立方米;燃气锅炉新建/改建5万蒸吨,新增用气56亿立方米;“煤改气”壁挂炉用户增加1200万用户,新增用气90亿立方米;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增加120万千瓦,新增用气9亿立方米。

新增清洁取暖“煤改气”需求主要集中在城镇地区,新增146亿立方米,占比63%;农村地区新增需求85亿立方米,占比37%。

中国环科院研究员柴发合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分析,对“煤改气”的需求预测要做到合理科学,既要做五年规划,也要根据每年的实际情况作出调整,确保不会出现“气荒”,影响居民冬季供暖。

《保障方案》提出的目标是,2021年冬季采暖季期间,三家石油企业对“2+26”城市所在的6省市供气量达到593亿立方米,通过推动供气主体多元化,引入其他供气主体供气量达到745亿立方米。

到2021年,六省市需具备的城市应急储气量分别为北京1.7亿立方米、天津1.2亿立方米、河北2.1亿立方米、山东2.3亿立方米、河南1.6亿立方米和山西1.4亿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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