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分区加快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

发布时间:2023/04/10

 

为切实解决城乡供水不均衡、不充分的问题,落实省、市党委、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工作的决策部署,近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昆明市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三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保证供水由政府主导和国有控股

按照《方案》,昆明市将以县域为基本单元,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工作,到2025年,力争全市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0%以上,规模化供水工程覆盖农村人口的比例达到60%以上。

《方案》明确,将依托现有国有控股的平台公司、县级自来水公司等单位,或者由各县(市)区与符合条件的国有企业合作组建国有或国有控股的项目公司,作为城乡供水投融资、建设、运营、维修养护的实施主体,推行企业化运营、专业化管理,将农村供水逐步纳入实施主体服务范畴。同时,鼓励和支持实施主体对城乡供水、污水处理、中水回用等实行一体化建设、一体化运维。

按照“先建机制,后建工程”的原则,逐步建立和完善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符合供水工程特点的工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稳妥推进县域城乡供水设施统一管护服务的运行管理体系,促进工程良性运行。其中,将整合县城供水资源,加快推进各类供水企业并购,保证供水由政府主导和国有控股。同时,推进乡镇(街道)村水厂划拨、回购。暂未纳入实施主体服务范围的农村供水工程将由所在乡镇村组或其委托的供水单位负责对供水工程进行运行管理及维护。

重点实施水厂新建等工程

《方案》提出,昆明市城乡供水一体化将分类分区推进。其中,城区及周边村镇优先实施城市供水管网延伸工程,将城市供水管网周边村庄纳入城市供水覆盖范围。人口居住集中的乡镇和聚集提升类村庄,采取提升改造和联网,加快现有乡镇水厂和已建农村集中式供水工程、管网等供水设施升级改造,加快管网延伸和互联互通。山区、半山区村庄,采取“以大并小、小小联合”的方式,形成一批跨乡镇、跨村组的联村并网供水工程,提高水源、管网和净化消毒工程建设标准。集中供水工程难以覆盖的偏远村庄,因地制宜采取山泉水或井水分散保障,实施升级改造和完善配套。

重点实施水厂新建工程、管网延伸工程、水厂改扩建提升工程、水源保障工程、数字化工程等。全市纳入全省城乡供水一体化三年行动项目共25项,涉及7个县区,服务人口118.11万人。

现状水源稳定但水厂供水尚未覆盖的区域,通过新建规模化、标准化水厂,改造或新建输配水管网,最大限度提高水厂供水覆盖农村人口的比例,逐步实现城乡供水一体化。拟实施水厂新建工程项目11项,涉及5个县区,服务人口79.28万人。

现状水源稳定、水厂供水有富余的城镇供水工程,采取管网延伸、联网等方式,供水范围最大限度覆盖城市或集镇周边农村人口。拟实施城镇管网延伸工程项目5项,涉及3个县区,服务人口6.03万人。

现状水源稳定但供水规模较小、水处理工艺落后的水厂,实施改扩建及升级改造,全面提升水厂服务保障能力。拟实施水厂改扩建提升工程项目7项,涉及3个县区,服务人口31.49万人。

现状水源保障程度不高的区域,通过新建或扩建水库、建设引调水工程或水系连通工程,并因地制宜新建、改扩建水厂及输配水管网。山区和人口分散地区,因地制宜新建一批坝塘、蓄水池等小微水源工程。拟实施水源保障工程项目2项,涉及1个区,服务人口1.31万人。

建立五级智慧化应用系统

实施1项数字化工程项目,通过省级水利数字孪生平台构建城乡供水信息服务网,建立省、市、县、乡、村五级智慧化应用系统,构建“水源—水厂—水池—管网—用水户”数字工程,实现项目全生命周期智慧管理。

建立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管理台账,加强取水许可管理,统筹配置水源,强化地下水资源保护。在城乡公共供水管网覆盖并能够满足用水需求的区域,停止取用一般地下水,拆除或者封闭地下水取水设施。同时,加快构建专业化运营服务体系,统一水厂及供水设施运行服务标准,实现城乡供水标准化、规范化管理。

全面摸清农村供水水质底数,并结合城乡供水一体化的推进,配套完善净化消毒设施设备,强化水质检测监测和工程管理管护等措施。同时,加强水质检测监测,建立从源头到水龙头的水质检测制度。

2023年底基本完成乡镇级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编制工作,2025年底前全面完成乡镇级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落实工程建设和水源保护同时规划、同步完成。(转载信息,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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