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将海绵城市纳入政府年度目标管理考核

发布时间:2017/04/01

    近日,镇江市出台相关文件,把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工作任务纳入政府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并制定了相应的考核细则。

    文件明确规定,由镇江市海绵城市建设指挥部负责全市海绵城市建设年度目标考核工作,考核内容为海绵城市试点管理任务和工程建设任务的完成情况,考核对象为各辖市区、各主管局和市属产业集团,年度考核结果分别报送市目标办、绩效办和国资委,与各单位年度绩效管理考核挂钩。
    考核采用评分法,海绵评价分为100分,由项目完成数量、项目完成投资额、项目完成效果及月度信息报送四部分组成,分值分别为30、30、30和10分。其中项目完成效果以星级制体现,至少要达到1星级标准才能不扣分。
    考核细则还对加减分因素作了明确设置,对相关名词作了明确解释。来源:金山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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