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电改试点已覆盖29省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发布时间:2016/12/14

    国家发展改革委定于2016年12月13日(周二)上午召开定时定主题新闻发布会,发布宏观经济运行情况并回应热点问题,发改委相关负责同志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电力体制改革

    以下为实录:

    赵辰昕:第二方面,经济体制改革情况。

    今年我委承担的26项中央交办改革任务,截至目前,12项已出台,6项已经党中央、国务院审议通过,7项已上报,1项正在走会签上报程序。其中,11月份新出台3项,分别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我委等8部门联合印发的《耕地草原河湖休养生息规划》,以及水利部会同我委和有关部门联合印发的《退田还湖试点方案》。

    《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印发实施后,各类媒体给予高度关注和广泛报道,社会各界评价很高。《意见》将对我国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发挥重要作用,对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促进国家长治久安产生深远影响。《意见》出台后,围绕贯彻落实这个文件,有关部门已迅速出台了配套实施意见。比如,最高人民法院于11月28日出台了两个配套实施意见:一个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处理历史形成的产权案件工作实施意见》,另一个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切实加强产权司法保护的意见》。国家知识产权局于11月29日出台了《关于严格专利权保护的若干意见》。

    赵辰昕:我们不断加大组织实施力度,推动已出台的改革举措真正落地。关于电力体制改革方面:一是加快批复地方电力体制改革试点方案。11月,新批复了天津、青海、湖南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方案。目前,电力体制改革试点已覆盖29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二是组织开展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为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增量配电业务,在各地推荐基础上,我委、国家能源局于11月27日印发《关于规范开展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的通知》,公布了105个第一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项目,并对规范开展试点提出了明确要求。下一步将继续指导各地做好试点的组织实施工作,为社会资本参与增量配电业务提供示范。 来源: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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