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集中供热”的弊端与“分散式集中供热”的优势探析(二)

发布时间:2010/12/02

    从实用效果看,这项发明有四项惊人的创新:
    
    (一)污染排放极少,各项污染排放物均大大低于国家限制标准,有的甚至低于石油、天然气锅炉的排放标准。尤其是国际普遍关注的有害物二氧化硫,其排放量已降到“N.D(低于最低检出限)”的洁净程度!(我国目前允许天然气锅炉排放二氧化硫的国家标准为100毫克/立方米,而这项技术已使二氧化硫排放接近零。)

    又如国际公认的有害排放物氮氧化物,北京市严格规定天然气锅炉排放不得超过200毫克/立方米,而这项发明已使氮氧化物排放降至39毫克/立方米,仅是天然气锅炉标准的1/5!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协同国家六部委专家,在陕西宝鸡采用这项系统技术的燃煤锅炉现场看到,这种锅炉没有高竖的烟囱,千百年来,燃煤飘向空中的烟和尘,大都在这种锅炉系统中燃烧殆尽。即使在这种锅炉的出气口挂上白衬衣,几个小时后依然无焦无灰,可以说,采用这种突破性技术,公认污染大的煤炭,也会变成“洁净能源”!试想,如果我国大大小小的城镇和住宅区都采用这种技术建设集中供热设施,我国的节能减排局面和国际形象将会得到多么大的改观。

    (二)这项技术使燃煤锅炉的热效率高达88.4%,远远超出目前所有的燃煤锅炉,可节约煤炭30%左右。据国家统计局披露的数据,我国每年工业锅炉最少消耗煤炭6亿多吨。如果这项技术能在全国推广落实,那么仅在工业锅炉这一块每年就可节约煤炭1.8亿吨!按每吨燃煤排放2.45吨二氧化碳的标准计算,就可少排放二氧化碳4.4亿吨。普通锅炉的出烟口温度高达180℃,采用这种技术的锅炉一无烟囱二无烟尾,出气口温度仅在60℃以下,排出热量降低了二倍。既节约煤炭又超低排热,无疑都大大有利于地球温室效应降低,为我国更多城镇创造天蓝气净的美好人居环境!

    (三)能源利用面广。“海浪环保节能微排放燃煤系统技术”适应面宽,通过锅炉内控参数的调整,可以使各种类型的煤炭都做到充分燃烧,提高能源使用效率。

    (四)运行成本低。在同样供暖效果前提下,采用这种技术的燃煤锅炉,运行费仅是天然气锅炉的1/3,是电锅炉的1/6。目前,经我国西部40多个示范点实际使用,性能稳定,效果十分喜人。在冬天采暖季节,集中供热的城市每平方米收费一般为20—30元,有的高达50元,而采用这种技术,每平方米成本仅10—12元。如在全国推广开来,仅取暖费一项,每年就可为全国人民节省110多亿元。

    很显然,采用这种“海浪环保节能微排放燃煤系统技术”来建设集中供热,既不需要建大锅炉房,又不要大烟囱,节省了大量建设投资;分散多处布点后,又不需要过长的大管网,污染排放低,送热损耗少,基本上解决了过去“大集中供热”的诸多弊端。

    这种“分散式集中供热”可以灵活地在一个城镇设几个热源点,在一个住宅群或一个酒店建一套集中供热系统,设备甚至可以安装在地下室里,在地面上种草栽花,布置建筑小品,美化环境,改善空气,节约用地,易于管理,易于调控,也易于经营收费。

    笔者曾在宝鸡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考察了占地47万平方米的“左岸新城”小区住宅群。若用传统的大集中供热办法,这里建大锅炉、大烟囱、大管网,需占地10多亩,投资3000多万元;而采用“海浪环保节能微排放燃煤系统技术”建设“分散式集中供热”,仅占地2亩,投资1000多万元,且环境美观、空气清新,真正达到了“小而美”、“小而净”、“小而省”的梦幻效果。


    三、顺应时代探索运营新方式

    依托“海浪环保节能微排放燃煤系统技术”而产生的“分散式集中供热新模式”,受到了国家和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会同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科技部、环保总局等6部委专家,组成课题组,于2007年12月至2008年底,用一年时间对这项新发明进行了专题调研,形成了《节能减排与企业创新发展战略》调研报告,发送国家领导人和各相关部门,并在国务院新闻中心召开了专题新闻发布会。党中央机关刊物《求是》杂志获悉后,派人专程到发明这项技术的陕西海浪公司调查研究,写出专题文章;同时,由《求是》杂志撰稿、中央电视台拍摄的大型理论文献片《科学发展之路》,将陕西海浪公司作为全国创新和节能减排典型,采入其第4集“永续发展”之中,进行重点介绍,各地参观学习者纷至沓来;陕西省已决定投资15亿元,在宝鸡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建设大型锅炉产业园,来推广这项重大发明成果,以应对全国各地开展“分散式集中供热”建设的旺盛需求。

    顺应时代的这一发展趋势,陕西海浪锅炉公司采用了国际通行的“合同能源管理机制”,运用市场手段探索“分散式集中供热”建设的新路子,已取得了可喜的成果。

    这种新的运营机制实行“一站式服务”,可以对各地进行“供热预测”、“项目设计”、“运营维护”等全程服务,提供一整套供热解决方案。为了解除集中供热投资巨大的困难,他们提供全部或部分建设项目融资,待项目建成后再参与收益分享,直至将全部系统转交给建设单位长期使用,从运营层面解决了过去大集中供热投资难、收费难等一系列实际问题。

    很显然,采用这种“分散式集中供热”模式,无论集中供热项目的主体是地方政府,还是企业法人或小区业主,都无需承担巨额投入的风险,权益划分明确,收费规范合理,合乎市场法则,完全适合我国国情,具有无可比拟的适应性和生命力。

    由过去千家万户的“小分散”到“大集中”,再由“大集中”变革为“分散式集中”,我国供热的历史在“否定之否定”中前进,在“螺旋式上升”中进入一个更完善的境界。在我们这个90%能源依靠煤炭的大国里,这种新模式不啻是一种“省、净、便、捷”的民生福音!

    随着公众对这种模式认知不断深化,随着它在全国各地的落实推广,我国的集中供热一定会迈入高水平的新阶段,为建设“资源节约型与环境友好型”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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