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如何通过加强表务管理来降低产销差率(三)

发布时间:2010/09/06

    (三)水表的保护和抄表

    1、水表的保护

    建立相应的用水管理条例,用户在享受供水服务、使用水表的过程中,有义务做好对水表保护工作,并有义务协助读表人员完成读表工作。用户在使用水表的过程中,有义务保障水表的正常运行;不允许在水表的位置上搞建筑或放置任何东西;不允许私自拆卸水表,移动水表或在水表上做手脚;也不允许超过水表允许极限的过度用水和长时间低于最小流量的小流量用水(如滴漏等所谓的合法偷水)。由于上述原因造成的水表损坏或丢失,用户有责任立即通知供水管理部门,并向供水管理部门赔偿损失。供水管理部门也有责任及时安装新的水表。此外,表务管理部门应建立水表监察组,随时对水表的现状进行监督。

    2、抄表

    (1)表务管理部门要建立有效的管理条例、抄表工职责以及抄表工工作内容。对抄表工进行量化管理,奖惩分明,对不称职的要有明确的处罚措施。

    (2)要求抄表工持证上岗,明确职责,明确抄表内容,不能只抄读数,还要对一些与表有关的信息都要求记录或就地解决。比如呆表、死表、破损表、不正常运行表、倒装表、没有办法读数的表,被水淹没的表、没有表箱的表、新装的表、读数变化大的表(能说明原因的要注明原因)、估读的表(要注明估读的原因)、有卡没表或有表没卡的用户、拖欠水费的用户(能说明原因的要注明原因)、递送水费催交单等,都是抄表工应尽的职责。

    (3)根据用水量的大小确定抄表周期,3000吨/月以上的用户要半个月抄一次,以下的非居民用户一个月抄一次,居民用户两个月抄一次。这样更能合理利用有限的劳动力资源,一定程度上也可以避免一部分抄表工估读的陋习。

    (4)建立抄表监督机构和专职稽查人员,做到定期和不定期、定人和不定人,定范围和不定范围的抽查监督。

    抄表是水表管理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直接影响到水费的回收,牵涉到供水部门与用户是利益,对此进行全面管理和执行是非常必要的,这也是低产销差率通过表务管理得以实现的直接保障措施。

    总结

    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进一步深化,中国供水工业也逐渐由政府补贴走向自负盈亏、自我经营、自我积累、自我完善的现代企业,水商品逐步实现不竞争市场化和服务市场化,水的计量是水作为商品走向市场必不可少的前提条件,表务管理所有的工作环节都应该为水表的更准确计量服务,也是我国的城市水价改革必须涉及而且是非常重要的环节,是降低产销差率的重要措施和确保供水企业经济效益的重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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