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按热计量收费面积将达千万平方米

发布时间:2010/06/24

    ●新建、在建居住项目必须安装热计量及调控装置方可交付使用,2007年10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建成小区须补装

    ●未按要求安装热计量系统的开发企业,其新开发项目一律不予办理预售及竣工验收手续

    昨天,银川市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供热计量工作的通知》,要求辖区各房地产开发企业于今年9月1日前完成2007年10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投入使用的既有居住建筑热计量及调控装置的补装工作,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2010年1月1日以后交付使用的居住建筑项目必须安装热计量及调控装置方可交付使用。

    《通知》规定,对未按要求时限上报统计报表及完成热计量补装工作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在全行业进行通报,并记入企业不良信用记录,对企业资质升级或年检提出审核意见,取消其申报“十强”和优秀企业等先进的评选资格。未按要求安装热计量系统的开发企业,其新开发项目一律不予办理预售及竣工验收手续。

    目前,银川市城市集中供热面积达4000万平方米。为构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争创国家人居环境奖,今年银川市确定了1000万平方米的供热计量工作任务,其中新建建筑400万平方米,既有建筑200万平方米,公共建筑400万平方米,计划于10月完成,并于今年采暖期全部实行按热计量收费。目前,已有凯威·观湖一号、尚座小区、南苑康晨2号公寓楼共计19.91万平方米新建住宅开展供热计量系统安装工作。(记者 杨焘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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