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采暖地区力推供热计量改造

发布时间:2010/06/13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北京、河北、宁夏等1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完成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作任务。
   《通知》要求,各地住房城乡建设、财政主管部门要尽快安排剩余改造任务的实施计划。对已完成改造的项目,同步实施按用热量计价收费。2010年新开工的改造项目必须按照《供热计量技术规程》要求,实施供热计量及室内温度调控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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